宫外孕算堕胎吗堕胎还是不堕胎,她自己说了不算?

★为防止以后看不到我们,请: 电影天堂 2018 VOL.505 本文由电影天堂原创,转载请联系授权 自己的身体自己做主,简单的道理。 具体到女人是否能自己决定生或不生育的问题上,就变得复杂了。 虚构的,有《使女的故事》这种对
原标题:堕胎还是不堕胎,她自己说了不算?★为防止以后看不到我们,请:电影天堂2018VOL.505本文由电影天堂原创,转载请联系授权自己的身体自己做主,简单的道理。具体到女人是否能自己决定生或不生育的问题上,就变得复杂了。虚构的,有《使女的故事》这种对极权社会的预言,女性变成生育工具,子宫属于国家可支配“财产”;现实中,2018年5月26日,爱尔兰就堕胎是否合法化举行全民修宪公投,结果以66.4%对33.6%的投票,废除了1983年以来实行的堕胎禁令。你得承认,《使女的故事》对女性的残忍想象,现实中总能找到不同形式存在的参照——《罗诉韦德案》reversingroeNetflix原创纪录片,片名指的是美国45年前的一项诉讼案《Roev.Wade》。Roe是一名想要堕胎的妇女的化名,Wade是美国德克萨斯州达拉斯市地区检察官。当时,除因强奸、乱伦、危及妇女生命安全等问题以外的孕妇,堕胎在德克萨斯州属于违法,并且是重罪。然而这只占需要流产的妇女(比如意外怀孕等情况)总数中的极少数。支持堕胎合法的呼声很高,反对声也是,这件案子被上诉至最高法院。1973年,负责为Roe辩护的两位女性律师琳达·考菲和萨拉·韦丁顿来到了最高法院。萨拉·韦丁顿,是美国有史以来在最高法院辩论的年龄最小的人,那一年,她26岁。萨拉·韦丁顿(Sarah·Weddington)面对法官、媒体、支持者、反对者,萨拉·韦丁顿在辩论时说:“我们来到这里不是支持堕胎的,我们不想让法庭规定堕胎是对的,或者在任何特殊情况下是对的。我们在这里是要支持妇女选择继续或终止妊娠的权利。”作为美联邦最高审判机构,最高法院由美国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的9名终身法官组成。9名法官表决。法庭以7:2的表决结果,通过堕胎合法化。根据这项通过的法案,“决定堕不堕胎是私人问题,各州都不应该制定禁止堕胎的法律,除非是在妊娠最后一个月。”越过法律阻止或禁止堕胎,在美国成为过去时,这是宪法赋予女性的权利。《罗诉韦德案》判决表明:女性有权利在最初的两个孕期(1-13周的第一孕期、14-27周的第二孕期)终止妊娠。然后就是第三孕期(28-40周)州政府有权在第三孕期禁止堕胎,除非需要保护孕妇的生命。从此以后,那些想要做流产手术的妇女,不必再跨州、出国或是去一些不安全的小诊所。要知道,堕胎合法化之前,有不少女性通过伤害自己的身体以达到流产的目的。《罗诉韦德案》只是一部对该案件进行回溯与还原的纪录片吗?肯定不是。以上只是这个以该案件为名的纪录片的背景而已。2017年5月19日,德克萨斯州众议院就堕胎禁令进行第二次修订表决。支持堕胎禁令的议员说:“任何涉及堕胎的事情都是罪恶的,堕胎是错误的,我认为堕胎是邪恶的,邪恶的事情是没有任何价值的。当一个孩子的身体被扯碎的时候他还是活着的,他的心脏还在跳动。”他们的目标无一例外:推翻罗诉韦德案。反对堕胎禁令的议员说:“我们根本没必要一次又一次的来到这里,不需要把问题复杂化,把妇女再一次拉到非法堕胎的阴影中,因为这就是它带来的结果,她们没有办法阻止这些。她们会堕胎,我们会堕胎,妇女总会堕胎,这个事情一直在发生。如果你想断绝堕胎,请停止意外怀孕。”投票表决以92票赞成42票反对的结果通过,德克萨斯州收紧了政策。在这里,合法堕胎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可能很多人(包括我)都会疑惑,一项1973年的判决就已经认定女性堕胎与否属于私人问题。四十多年过去了,特别是在近年来女性主义运动的影响下,这群美国人是要开历史的倒车,逆势而行?也不尽然。我们需要看到的是,即使在2018年爱尔兰对堕胎禁令的修宪公投中,赞成票是66.4%,仍有33.6%的反对者。也就是说,美国女性堕胎的权利在1973年得到了宪法保护,隐患却一直都在。《罗诉韦德案》推动了女性的权利平等,但也不可避免地造成了美国社会的巨大分裂,其程度甚至被称为“等同于第二次内战”。纪录片中提供的数据显示,自2010年以来,美国已经通过了300条关于堕胎的禁令。为什么,女性争取为自己身体做主的权利,都这么难?因为堕胎合法化与否,不但涉及法律、宪法,还有医学、宗教、哲学、政治等社会问题。如果粗暴地将其划分为对立的两派,就是——生命权VS选择权。生命权:堕胎是一项极其不道德的行为。在美国,持这个观点人们主要是保守派和宗教人士,并且成立了一个叫生命委员会(美国生命联盟)的组织。1986年,宗教狂热份子进入诊所阻止堕胎手术他们认为,流产会伤害女性自己的身体;没有出生的孩子,也无法做出任何选择;堕胎,无疑是对他们的谋杀。抗议无效后,生命委员会在全美逐步收购并关停了大量可以实施堕胎手术的诊所。抗议的目标不止是堕胎,他们认为任何避孕措施都是流产的代言人,子宫环和避孕药也都应该被禁止。他们相信自己的行为是在拯救生命。也许不止这些。他们同样认为,堕胎合法化带来了更多残忍和邪恶,是一个严重的威胁,严重到了足以影响国家的发展。他们说:“最高法院废除了公立学校的祷告和十诫,因为最高法院的决定,我们不得不带着孩子坐公交车,把他们送到我们不想让他们上学的地方。”他们又说:“是最高法院决定,导致色情内容出现在报纸和电视上。是最高法院的决定,导致死刑的废除减少犯罪。当然,也是最高法院(的决定),带来了这个时代的残忍和邪恶。在1973年,最高法院决定,女性有权杀害她们自己未出生的孩子。”选择权:女性的身体,应该由她们自己做主。持选择权观点的人们,认为堕胎与否属于生殖自由。限制女性的合法堕胎,不但是性别的压迫与剥削,更重要的是,“如果连控制自己身体的权利都没有,其他的权利怎么保证。”丧失堕胎的自由选择权利,一旦女性怀孕,就会变得像囚犯一样。事实上,民调的数据也显示,大多数人认可女性堕胎应该交由她们自己做决定,而不是别的什么人。1972年的盖洛普民意调查中有这样一个问题:“你认为堕胎应该是一个女性和她的医生之间的事吗?”68%的受调查者赞同堕胎是女性和医生之间的事,而不是政府。女性本来就会因为各种因素,需要合法地堕胎。这其中的原因,大多是:意外、生活、经济、伴侣、健康以及教育等等因素。作出堕胎的决定,对每个女性来说一定是不好受的。决定的过程不好受,手术的过程也不好受。当她作出这样一个决定,一定有她的原因。那么,这个选择,公权力可以干预吗?生或不生,是由女性自己,还是政府或者其他任何不相干的人决定?退一步讲,当一些人以政府的名义,决定一个女性该生育还是该堕胎的时候,这个决定有任何尊重的成分在里面吗?在美国,持各个观点的人们因为宗教、政治、伦理等因素,为堕胎问题争吵个不停,抗议个不停。政客们选择支持生命权,只为了保守派宗教选民手中的选票。几乎每一届总统,都可以为了选票,随时改口,随时调转风向。宗教可以绑架政治,政治可以绑架民意,受伤害的却总是女性。2009年的时候,一位不顾社会争议,坚持为女性做堕胎手术服务的医生,被极端宗教份子开枪射杀。他的名字叫乔治·蒂勒,在这之前,他遭受过无数次的抗议,以及开枪行刺。抗议医生乔治·蒂勒的人们在地上爬行,“扮演婴儿”这些是发生在美国的争议,乱糟糟一片,甚至有点荒唐。但是相信我,它离我们并不远,只是存在的方式相对隐蔽。我们当然是一个堕胎合法化的国家,只是,因为某些特殊的政策,合法堕胎时常会变成强制堕胎。当人口政策改变的时候,公权力的强制性,也是最应该警惕的。因为美国的堕胎反对者正在做的,就是呼吁公权力对个人选择的干预。纪录片中,有一个在诊所负责安保的老人,面对诊所门口不断而来的抗议堕胎的人,他说:“有人问我,关于堕胎本身,我是怎么想的,我总是给出相同的答案。我说‘我认为我在这里,是为了那个女孩,是为了旗杆上飘着的国旗。’我抵制这些人的原因是,他们总是想把他们的信仰强加到别人身上。在这个国家,信仰是自由的。”很难想象的是,这种理想主义的话,是一个至少70岁以上的老人说出来的。《罗诉韦德案》,一个45年前就已经被判决的法案,在如今的美国似乎正变的岌岌可危。堕胎合法与否,也许会被颠覆,但它只是现代女性需要争取的权利的一个缩影。保罗·纽曼在电影《大审判》里扮演的律师有句台词说:“法庭不为伸张正义而存在,法庭只是给他们伸张正义的机会。”他们最终能得到公正吗?“可能,只是可能。”「只是可能」,她们在1973年抓住了可能,让它变成实实在在的个人合法权利的一部分。对比40多年前的人们所做的一切,现代反而显得荒诞、魔幻。/END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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