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nclass一块钱的尊严

这是一个很老套的故事情节。 浙江金华一位滕先生骑车经过一个路口,突然看到一个倒地的男子,滕先生是个“热心肠”,赶紧停车把他扶了起来。接下来的事情,就朝着我们最不喜欢的那种情节发展了:受伤者说是被滕先生带倒的,然后就开始了各种各样关于索赔和
原标题:一块钱的尊严这是一个很老套的故事情节。浙江金华一位滕先生骑车经过一个路口,突然看到一个倒地的男子,滕先生是个“热心肠”,赶紧停车把他扶了起来。接下来的事情,就朝着我们最不喜欢的那种情节发展了:受伤者说是被滕先生带倒的,然后就开始了各种各样关于索赔和举证的纠缠。不幸中的万幸是,最后找到了监控,滕先生清白了。过程中受尽“煎熬”的滕先生,决定起诉对方讹诈,并索赔一块钱精神损失费。打官司就要一块钱,这是为了什么?一块钱,是为了个人尊严被人冤枉,最让人痛苦,这种痛苦还是诛心的。我们每个人的人生中,大抵都有过这种感觉。好心的滕先生被讹,在没有找到监控的那段时间,经历了一番怎样的“煎熬”,可想而知。整个事件最气人的就是曹先生(摔倒人)的“先礼后兵”。据滕先生说法,他在最初扶起曹先生之时,他还对滕先生说了声“谢谢”。但路过的吃瓜群众说是滕先生撞的之后,曹先生在交警面前就变脸了。好心人反倒吃了哑巴亏。这个路段的监控坏了。不幸中的万幸,在旁边一个商店找到了一个好的监控,终于还了滕先生的清白。滕先生很不服气,因为自己热血做了一件好事,耽误了工作不说,还挨了伤者家属的骂,说他“没良心没道德”。所以,硬气的滕先生不接受警方的调解,决定起诉,就要一块钱的精神赔偿。用他的话说:“我要代表一类人,去向另一类人讨一个公道。”这一块钱,显然不是为了钱,更重要的是讨个说法。这一块钱,是为自己讨公道,不让善良受委屈!一块钱,是为了诚信尊严有人说,如果要评选本世纪最后悔的事,扶老太太无疑会上榜。虽然听起来很黑色幽默,但这就是现实。滕先生这个案子,又是这种老套的情节!扶起,被讹!国人对“扶不扶”的话题,掀起了一轮又一轮的讨论。各种评论、建议、分析充斥着网络,但始终无解。甚至有一年的“春晚”还把“扶不扶”搬上了舞台,结尾部分的台词意味深长,发人深省:“这人倒了咱不扶,那人心不就倒了吗?人心要是倒了,咱想扶都扶不起来了。”无疑,这种利用别人善良的行为极其恶劣,坚决不能助长这种败坏社会风气的行为。滕先生决定起诉一块钱精神赔偿,为的就是让善良的风气长存,警醒世人。这一块钱,是为了社会诚信,为了探寻光明!一块钱,是为了规则尊严古人云“路见不平,则拔刀相助”。当今社会同样需要这样的正义。一个甜甜圈,乐观者看到的是美味,悲观者却看到了一个洞。同样,扶起摔倒老人,被讹这种负能量得到宽恕,暖心的正能量就会被忽视。如果见义勇为被讹后,面对“道歉”,心底一软,认为还我清白就好,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这种善意的不追究,有可能就是下一次讹诈的祸根。讹诈行为如果不受到惩戒,只会层出不穷,社会也只会越来越冷漠。这一块钱,是为了社会公义,为了规则秩序!一块钱,是为了法治尊严从讹诈鼻祖的老太至今,时光也许会把曾经的往事漂白,但经历的一场又一场风暴、一个又一个案件,见义勇为的善举不会被遗忘,讹人者的恶行也自得昭彰。我们常说一句话,让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无耻者,我们在道德层面谴责的同时,更需要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法治的尊严。从法律角度来说,曹先生一家仗着起初没有监控,向滕先生强行索要不合法的赔偿,已经涉嫌构成敲诈。虽然,最后并没有索赔成功,但是其敲诈意图还是很明显的。并且,从现实角度来说,也已经对滕先生造成了利益损失,比如名誉权、误工费、精神损失等等。守护社会公义,捍卫善良风俗,是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应有之义。滕先生起诉索赔,义无反顾地履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是捍卫法律的尊严,是用法律武器对那些恶意讹诈、蓄意谋财的说谎者进行依法打击。这一块钱,是为了法律的尊严,为了法治的信仰!来源:法制日报(编辑席锋宇常煜岳铼)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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