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劳资协议买的没有卖的精,从新劳资协议看,还是老板更加聪明

以前的自由球员(球星)可以通过“先签后换”来选择自己想要的球队又拿到理论上最多的薪水;新的劳资协议出来后,有了签约后的保护期(每年9月15日之前签约的球员在12月15日后才可以被交易),自由球员再也没有这个福利了。于是自由球员要不跟阿杜或者
以前的自由球员(球星)可以通过“先签后换”来选择自己想要的球队又拿到理论上最多的薪水;新的劳资协议出来后,有了签约后的保护期(每年9月15日之前签约的球员在12月15日后才可以被交易),自由球员再也没有这个福利了。于是自由球员要不跟阿杜或者詹斯一样裸签损失金钱,要不是老老实实跟有鸟权的母队签顶薪长约。球员针对这种情况作出的反应就是提前一年要求交易,本来这样子也好,像保罗那样,提前一年交易到火箭,起码为母队换了一些筹码;然而某些不地道的球员,不但提前一年要求交易,还自降身价指定非某队不去(没错,说的就是泡卡);本来鸟权就是为了保护小球市能留自己培养的球星而订制的,这样公然地破坏规则,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是要批判的!!!幸好,到目前为止,这些队员都没有得逞,邪恶还是斗不过正义的。在这里要重点表扬湖管,经受住了诱惑,没有让这些邪恶球员得尝所愿,也要表扬步管马管,项住压力没有妥协;但目前的情况还是非常艰巨的,小球市要保留自己的明星球员太难了,连马刺都这样,其它小球市就更不堪设想了。下个劳资协议,老板们肯定会想办法再补上漏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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