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国务院发文,免费医学生培养、免试注册医生,提高工资待遇!_乡村_执业_服务

作者:规培医生 国务院发文,乡村医改方向定了!看看有什么福利政策! 2022年9月6日,关乎乡村医改大计的重磅文件通过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时隔近半年,正式文件终于出炉。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

作者:规培医生

国务院发文,乡村医改方向定了!看看有什么福利政策!

2022年9月6日,关乎乡村医改大计的重磅文件通过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时隔近半年,正式文件终于出炉。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聚焦县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改革,以及乡村医疗卫生人才执业、养老、待遇等问题,明确下一阶段乡村医改方向!

具体有哪些值得期待的改革亮点,基层医声公社根据原文件内容,分析乡村医疗卫生健康发展可能带来的六大趋势。

趋势一、加速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

上述文件提出,要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打造一支专业化、规范化的乡村医生队伍。

到2025年,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提高到45%左右,具体从五个方面进行引导:

1. 免试注册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限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 积极组织执业(助理)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3. 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依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4. 逐步将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纳入乡镇卫生院职称评聘。

5. 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同等条件下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进一步吸引执业(助理)医师、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

趋势二、乡村医生实行分类养老待遇逐级提升

村医养老问题是多年来政府一直关心并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

去年中央一号文件曾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提供村卫生室运行经费补助,分类落实村医养老保障、医保等社会保障待遇。这在今年的《意见》中体现更为具体,提出要将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发展壮大,人员素质和结构明显优化,待遇水平得到提高,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有效解决。

待遇方面:

1、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一般诊疗费政策,动态调整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

2、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服务的乡村医生,地方要适当增加补助。

3、积极通过乡村一体化管理实现村卫生室医保结算,在有条件的地方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4、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调整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医保报销目录中增设农村地区适宜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性收入占比。

养老方面

已纳入事业编制的乡村医生: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未纳入事业编制的乡村医生: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实际给予适当补助。

对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其养老待遇。

趋势三、拓宽全科医生来源工资水平向临床医生看齐

文件明确到2025年,要逐步形成以执业(助理)医师为主体、全科专业为特色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队伍。

一是通过逐步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完善协议服务政策,地方可根据实际需求面向农村规范培养拟从事全科医疗的高等职业教育层次医学生。

二是积极组织执业(助理)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从职业发展来看,为提升岗位吸引力,《意见》在人员具体待遇方面提出: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并在绩效工资中单列。

趋势四、乡村医疗资源布局科学化缩减部分卫生室

根据乡村形态变化和人口迁徙流动情况,因地制宜合理配置乡村两级医疗卫生资源,使乡村医疗体系有了更清晰的结构化布局。

重点支持建设一批能力较强、具有一定辐射和带动作用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常住人口较多、区域面积较大、县城不在县域中心、县级医院服务覆盖能力不足的县,可以在县城之外选建1至2个中心乡镇卫生院,使其基本达到县级医院服务水平。

鼓励服务半径小、交通便利地区相邻行政村合建卫生室。对于临近乡镇卫生院、人口较少等不适宜单设卫生室的行政村,可以通过乡镇卫生院定期巡诊、派驻以及邻(联)村延伸服务等方式,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

趋势五、创新乡村医防融合体系强化卫生院外科能力

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健全乡村公共卫生体系。

县医院

支持县级医院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力争常住人口超过5万人或服务半径大的县(市、旗)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包含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医疗服务能力。

卫生院

完善并提高乡镇卫生院建设和装备标准,健全急诊急救和巡诊服务体系,提升外科服务能力,使其可以按照相关诊疗规范开展常规手术。

在有条件的乡镇中心卫生院建立标准化的发热门诊,配备负压救护车,一般乡镇卫生院建立标准化的发热诊室(哨点)。

村卫生室

允许具备条件的村卫生室拓展符合其功能定位的医疗服务。可以采取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等方式,健全村卫生室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强化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功能,严格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提高风险隐患早期识别能力,筑牢农村疾病预防控制网底。

趋势六、公卫医生地位稳步提升逐步实现与临床医生双向流动

公卫医生是乡村医疗队伍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疫情防控和基本公卫服务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提高乡镇公卫医生的数量、能力、待遇,逐步完善我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呼吁得到了响应。《意见》提出:

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机制,切实增加全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口腔科以及中医、护理、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心理健康、精神卫生、康复、职业健康等紧缺人才供给。

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制度,探索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建立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机构临床医生交叉培训制度,鼓励人员双向流动。

来 源 / 新华社、基层医声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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