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娘礼仪闹伴娘: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礼仪?

彼“伴娘”非此伴娘 中国历史上确实有过“闹伴娘”的传统婚俗,但它闹的“伴娘”与今天的伴娘却不是同一回事,而是一种很难重现的特殊职业。 若将“伴娘”视为在婚礼中引导新人礼仪的女性角色,那中国古代伴娘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 据《仪礼·
原标题:闹伴娘: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礼仪?彼“伴娘”非此伴娘中国历史上确实有过“闹伴娘”的传统婚俗,但它闹的“伴娘”与今天的伴娘却不是同一回事,而是一种很难重现的特殊职业。若将“伴娘”视为在婚礼中引导新人礼仪的女性角色,那中国古代伴娘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据《仪礼·士昏礼》规定,在婚礼当天,陪伴出嫁新娘的是一位“姆”和数位“媵”。“姆”是新娘的老师,负责教授新人一些基本的礼仪。“媵”则一般由新娘的侄女或妹妹充任,她们跟随新娘到夫家,协助操持婚礼。但接下来,她们却要在婚礼结束之后——也嫁给新郎。此即先秦的“媵妾制”婚俗,“伴娘”一开始陪伴新娘,就得陪上一辈子。先秦贵族礼仪指南《仪礼》,其中的第二章《士昏礼》,对于当时贵族的婚礼礼仪程序,有着十分详细的规定进入秦汉以后,这种亲属陪嫁的“媵妾婚”逐渐消亡,女方家的奴婢接下了与之相似的角色,俗称陪嫁丫头,一直延续至近代。与“媵”相关的“伴娘”角色,则逐渐剥离出来,自宋代开始,多由职业女性充任。▍《韩熙载夜宴图》中的众多“女使”形象,多擅长歌舞乐器进入明清,伴娘职业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各地都发展出不同的特色,名称也多种多样,有喜娘、大妗姐、伴房娘、送亲太太、送女客、送嫁娘、倩娘母、陪嫁姆、指导妈、侍妗等种种称谓。除了熟练操持婚礼仪式,这时期的伴娘还常被赋予另一重要任务:在必要时传授新婚夫妇基本的性知识,并在行房时安抚其情绪,以免新人因缺乏性教育而陷入初夜失败的尴尬,教授场所则通常是门外或者隔壁。依托这种微妙身份,伴娘也成了明清色情小说中的常客。被宾客“闹”的“伴娘”也是由这种职业伴娘衍生而来。据《清稗类钞·婚姻类》记载,各地曾出现过一种职能和要求都特殊的伴娘,如苏州的部分喜娘,即由年少美艳者担任,“大抵妆束入时,善自修饰,天足细腰,殊可人意”。湖南衡州请伴娘则除了貌美,还要具备才艺,“以容貌清丽歌曲工雅者充之”,耗费颇巨。▍《韩熙载夜宴图》中的众多“女使”形象,多擅长歌舞乐器进入明清,伴娘职业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各地都发展出不同的特色,名称也多种多样,有喜娘、大妗姐、伴房娘、送亲太太、送女客、送嫁娘、倩娘母、陪嫁姆、指导妈、侍妗等种种称谓。除了熟练操持婚礼仪式,这时期的伴娘还常被赋予另一重要任务:在必要时传授新婚夫妇基本的性知识,并在行房时安抚其情绪,以免新人因缺乏性教育而陷入初夜失败的尴尬,教授场所则通常是门外或者隔壁。依托这种微妙身份,伴娘也成了明清色情小说中的常客。被宾客“闹”的“伴娘”也是由这种职业伴娘衍生而来。据《清稗类钞·婚姻类》记载,各地曾出现过一种职能和要求都特殊的伴娘,如苏州的部分喜娘,即由年少美艳者担任,“大抵妆束入时,善自修饰,天足细腰,殊可人意”。湖南衡州请伴娘则除了貌美,还要具备才艺,“以容貌清丽歌曲工雅者充之”,耗费颇巨。然而,主家花费重金聘请这种年轻貌美的伴娘,难道仅仅是为了哄宾客一乐吗?新娘的“闹洞房”替身对于聘请专业被“闹”伴娘的意义,《清稗类钞》记载得很清楚:“伴娘果美丽者,闹房之人视线所集,不于新嫁娘而于伴娘矣。”而且,这种意义是“各省皆然”。▍《清稗类钞》是关于清代掌故遗闻的汇编,其《婚姻类》篇对清代各地婚俗记载颇详所谓“闹房”,即“闹洞房”,是一个至少有两千年历史的婚礼保留节目。东汉仲长统在《昌言》中即批判其为恶俗,说闹房之人手持木棍,在大庭广众之下,用污言秽语戏耍新人,实在有失体统。与后世相比,这种早期的闹法多少还算是“文闹”。北朝及隋唐时期,流行在女婿回拜岳丈时,女方全家出动持械痛殴女婿,以之为乐。如果恰逢饮酒过量,往往会失手将人打伤,严重时甚至闹出人命。这种略显暴力的“武闹”,当是融合了部分“胡俗”的产物。与北朝相反,南朝婚俗则更喜欢折腾新娘:在第二天拜见公婆时,客人会站在一边询问新娘子昨夜洞房中事,如果不应答就会遭到鞭打,甚至被倒挂起来。此后历朝历代的闹房,性色彩一以贯之,乃至出现了男宾群起调戏新娘的现象。当时的情景,从《笑林广记》中一则叫《舌头甜》的笑话中,可以略窥其貌:新婚夜,送亲席散。次日,厨司捡点桌面,不见一顶糖人,各处查问。新人忽大笑不止,喜娘在傍问:“笑甚么?”女答曰:“怪不得昨夜一个人舌头是甜津津的。”▍福州喜娘是极少数延续到现在的传统“伴娘”,但经过了很大的改良然而,革命消灭了“闹伴娘”,却没有消灭闹洞房的习俗。号称要解放妇女的新政权当然不喜欢以调戏女人取乐的旧习气,但革命是围绕阶级斗争开展的,而闹洞房恰恰为贫下中农喜闻乐见又不分长幼尊卑,革命者出于阶级立场,只能循循善诱,不可强力废止。在1978年前的整个革命时期,“结婚三天不分大小”的老规矩都在农村继续留存。在作家浩然发表于1958年的小说《新媳妇》里,闹洞房闹得厉害了,可以“把新媳妇的衣服剥下来,或是往鼻子里撒辣子面”,而且“闹的越厉害,主人越高兴”,新媳妇不被闹还会被嘲笑没人缘。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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