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祖信仰元代统治者为何将南人信仰的妈祖纳入国家祭祀系统?

元朝建立之后,统治者按照征服时间秩序及地域等的不同将管辖人群笼统地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和南人。蒙古人为第一等级,是元朝的“国族”,统治者称其为为“自家骨肉”;第二等级为色目人,主要是西域人,也有一部分契丹人被划分为色
原标题:元代统治者为何将南人信仰的妈祖纳入国家祭祀系统?元朝建立之后,统治者按照征服时间秩序及地域等的不同将管辖人群笼统地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和南人。蒙古人为第一等级,是元朝的“国族”,统治者称其为为“自家骨肉”;第二等级为色目人,主要是西域人,也有一部分契丹人被划分为色目人;第三等级为汉人(又称为汉儿),主要指原金朝境内的汉族和契丹﹑女真、较早被蒙古征服的云南人以及最晚被蒙古征服的四川人,此外高丽人也属于这一等;第四等级南人(又被称为“蛮子”﹑“囊加歹’﹑‘新附人’),指最后被元朝征服的原南宋境内各族,汉人﹑南人绝大部分都是原宋朝的汉人。蒙古贵族长期信奉藏传佛教,但为何将南人信仰的妈祖尊崇有加,甚至纳入国家祭祀系统呢?关于这个问题,笔者认为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进行探讨。首先,虽然元朝的原始信仰是萨满教,但元朝统治者并不排斥其他宗教,而是对境内各种宗教采取兼容并蓄的宽容政策,这种宽松的环境为妈祖信仰的传播和发展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据说成吉思汗在远征途中发现被征服地区的各个民族的宗教信仰各不相同。他并没有将自己民族的宗教---萨满教强加于人,而是允许当地人信仰原来所信仰的宗教,聪明而巧妙地利用各民族的宗教为他的军事扩张和政治统治服务。成吉思汗的宗教自由政策也使他的后人对宗教采取宽容政策。忽必烈也如他的祖父一样,善于利用宗教为他的统治服务。早在还未登基之前,他就广泛接触各种宗教的著名人士,并加以笼络。他有一种鲜明的各种宗教皆要为我所用的意识。他曾说:“人类各阶级敬仰和崇拜四大先知。基督教徒,把耶稣作为他们的神;撒拉逊人,把默罕默德作为他们的神;犹太人,把摩西当成他们的神;而佛教徒,则把释迦牟尼当作他们的偶像中最为接触的神来崇拜。我对四大先知都表示敬仰,恳求他们中间真正在天上的一个尊者给我帮助。”可见,利用宗教安定、俘获民心,以巩固自己的统治是元统治者最大的目的。而统治者自身对鬼神也是持敬畏之心的,他们希望宗教信仰的神可以佑护他们的统治得以长久。这些也正是他们采取宽容的宗教政策的原因之一,由此也逐渐促成了妈祖的崇高地位。其次要从宗教的五大功能说起,宗教主要有世界观功能、社会组织功能、协调稳定功能、道德规范功能、文化功能。显而易见的是,元统治者实行的宗教自由政策的确对其统治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在封建社会,宗教总是与政治有着难以割舍的关系。无论是天人感应还是妈祖崇拜,在“天子”的作用之下,它们都可以成为维护统治者地位的精神力量,而这种精神力量转化为物质力量的时候,其作用是及其重大的。蒙元占领南宋时南宋的疆域大致为长江以南除西藏以外的地区,因此,南人在元代还是一个比较大的社会群体。因此,安抚他们以稳固社稷是极有必要的,加封其信仰的妈祖就是一个表现。再次,“妈祖”取得如此高的地位必定与它的广泛的信仰基础和所谓的“灵性”有关。妈祖为道教神,起源于闽粤地区的巫觋信仰,随着影响力的扩大,又纳入佛、儒、道三家的因素,最后逐渐在诸多海神中脱颖而出。妈祖的信徒包括中国大陆、琉球、日本、东南亚、台湾等地,庞大的信徒群体也使妈祖的地位不可动摇并且呈现出越来越重要的趋势。关于妈祖“显灵”的记载不可计数,如甘泉济师、佑助收艇、澎湖助战保护使节、官员脱险等等。这些传说在当时的人(当然也包括元朝统治者)看来,就不仅仅是传说了,他们同普通的百姓一样,都希望得到妈祖的佑护,使自己的统治万古长青,他们的信仰表现就是加封妈祖,使其地位不断攀高。最后,妈祖作为司掌海上安全、商业兴隆、消灾避难,与海事发展息息相关。元代的国际贸易,包括海道贸易和陆路贸易两个方面,并以海道贸易占主要地位,海上漕运的发展促使官方大力倡导妈祖信仰,元代朝廷不仅一开始就给予妈祖高规格的“天妃”封号,而且多次遣使前往天妃宫祭祀妈祖,举行隆重官祭,妈祖作为海上女神的形象更加发扬光大,从而使更多人接受妈祖信仰和了解妈祖文化。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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