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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委会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部分商品范围的通知海关总署: 为引导合理消费,经国务院批准,对化妆品的消费税政策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税委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部分商品范围的通知海关总署: 为引导合理消费,经国务院批准,对化妆品的消费税政策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具体如下: (一)将征收范围调整为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高档美容修饰类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界定标准为进口完税价格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调整后的税目见附件。 (二)将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由30%下调为15%。 二、本通知自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 我们的团队: 策划总监:吕祥柠 运营总监:李婷婷郭馨妍詹思祢游清 执行总监:赵梓凯曾爱萍李晓红庞静怡 图文编辑:吕祥柠赵梓凯 图文审稿:微信管理团队 指导老师:雨音以爱与青春为名,陪你一路成长不失初心,不忘初衷PBGS税课堂团队微信公众号:PBGS--S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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