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动态清零”还要持续多久?官方刚刚公开回应!_检测_核酸_防控

作者:体外诊断网 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成就。会上,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常继乐回应“动态清零”问题,同时,在次天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李大川

作者:体外诊断网

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成就。会上,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常继乐回应“动态清零”问题,同时,在次天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李大川就常态化核酸检测问题提出了新要求。

面对全国疫情防控新形势,这两场发布会信息量巨大。“动态清零”还会持续多久?国家疾控局公开回应

针对“动态清零”问题,常继乐表示,评价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的成本要算总账,应该将全国作为一个整体,算大的经济账、大的社会账、大的民生账和大的健康账。

在有疫情的地区采取局部的、严格的防控措施,保证了全国大部分地区和人群的正常生产生活,保证了供应链的稳定。如果算总账,我们的防控措施是最经济的,效果也是最好的。

常继乐表示,面对这场百年不遇的传染病大流行,当前全球疫情仍处于高位,病毒还在不断变异,风险和挑战始终存在。

中国政府将坚定不移的执行既定战略,在波云诡谲的国际战疫形势、舆论之下,始终保持强大的定力。

抗疫是一场“持久战”,需要处理好短期和长期、局部和整体的关系。中国政府相信科学的规律、相信实事求是。一切脱离了中国实际国情的言论、建议,都无法动摇中国的抗疫方针。

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要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李大川介绍,对于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要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要求,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做好疫情监测预警,并按照第三版区域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做好核酸检测的组织和准备工作。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附件6,《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中规定了不同风险区域核酸检测的不同要求:

高风险区核酸检测要求:在实施封控后前 3 天连续开展 3 次检测,第 1 天和第 3 天完成两次全员核酸检测,第 2 天开展一次抗原检测,后续检测频次可根据检测结果确定;

解除管控前 24 小时内,应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 开展核酸检测时,要合理设置采样点并由专业人员评估后启用;科学确定行进路线,加强现场组织管理,实行专人引导、分时分区、固定路线,督促做好个人防护,防止交叉感染。

对曾发现阳性感染者的楼宇、院落可先行抗原检测,阴性后再有序进行核酸检测。对尚未转运的风险人员、抗原检测阳性、核酸混管阳性的待复核人员、 行动不便的病人和高龄老人等特殊人员,应上门采样,实行单采单检。

中风险区核酸检测要求:在实施管控后前 3 天连续开展 3 次检测,第 1 天和第 3 天完成两次全员核酸检测,第 2 天开展一次抗原检测,后续检测频次可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除管控前 24 小时内,应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

开展核酸检测时,就近 就便网格化设置采样点,组织居民有序下楼,分时分区、固定路线,督促做好个人防护,防止交叉感染。

低风险区核酸检测要求:根据疫情传播风险评估结果和风险人员协查管理情况,科学确定低风险区内开展核酸检测的人群范围和频次等。

开展核酸检测时,就近就便设置采样点,并由专业人员评估后启用;加强现场组织管理,有序开展、避免聚集,并督促做好个人防护。

《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针对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速度快、传染性强、传播隐匿等特点,对《第二版》做出的修订包括:

01、“全员检测”变为“区域检测” 新版《指南》将第二版中的“全员”修改为“区域”,区域大小由疫情防控需要决定。

《指南》更加强调精准划定检测范围,要求核酸检测应该目标明确、有的放矢,不能搞大水漫灌,不能搞“一刀切”,有效利用宝贵的核酸检测资源。

《指南》中的“区域”包含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区域可能小到一个楼栋,也可能大到全市范围,具体要由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在科学研判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的实际需要研究确定,并动态调整。

02、 24小时内必须完成全部检测 新版《指南》明确要求在划定区域范围内的核酸检测一律在24小时之内要完成。 原则上,全部采样任务应当在6小时内完成;确有困难的,可在12小时内完成。

此外,要加强核酸采样的组织动员,力争群众排队时间不超过20分钟,避免交叉感染。为“黄码”人员单独开设检测通道。

03 、采样方式变化,不再采用五合一混采 新版《指南》取消了5混1,增加了20混1,要求根据目标人群已采取的管控措施确定采样方式:

集中隔离点及其他重点人群实行单采单检

封控区人群实行单采单检或1户1管

管控区可实行10合1混采

防范区和其他区域可实行20合1混采

单采单检对象在多轮检测均未检出阳性的情况下,可视情实行10合1混采

04、提供检测力量测算依据

各设区市不区分人口规模,均按照24小时内完成全市核酸检测的目标匹配采样和检测力量。

按照每个采样台(2个采样人员)每小时采集120人的标准测算采样人员数量,测算公式为:核酸采样人员数(单位:人)=人口数÷360;

采用10合1混采检测技术的,检测能力测算公式为:核酸检测力量(单位:管/日)=人口数÷10×2;

采用20合1混采检测技术的,检测能力测算公式为:核酸检测力量(单位:管/日)=人口数÷20×2。

核酸结果反馈需保证24小时内能够查询到结果

05、单采检测阳性患者,不再通知定点医疗机构

单采检测阳性患者,不再通知定点医疗机构,改为“通知集中隔离管理设施准备接收该阳性感染者”。

混采检测阳性处置工作应在6小时内完成。混采阳性单采复核要求复核时要求鼻咽、口咽双采单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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