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奏好听的歌阅读的前奏及其他

视阅读为享受,已有很多年了,前提是不纳入被迫阅读的范畴。 阅读前先净手净书,然后闲适地坐下,或半卧于床,其旁辅以咖啡一盏。倘天气适宜,则半启窗格,清风徐来,那份惬意,自不待言。 再一份的准备,便是各式笔及小纸张了,尤其是半倚于床时的阅读,这
视阅读为享受,已有很多年了,前提是不纳入被迫阅读的范畴。阅读前先净手净书,然后闲适地坐下,或半卧于床,其旁辅以咖啡一盏。倘天气适宜,则半启窗格,清风徐来,那份惬意,自不待言。再一份的准备,便是各式笔及小纸张了,尤其是半倚于床时的阅读,这是早年久住宿舍养成的陋习。阅读,是要留下痕迹的,抚书快意大笑,拍床击节,时而有之。笔端则是留下眉批、曲线,或简议短评,甚而再择纸张留下即刻所欲之言。倘此刻手头笔端颜色不对——与书的装帧、字体色泽、纸张质地不符——也是断断不行的。届时再四下恼恼地看,它们远在几步外的桌上。只得下床起身,换来与一系列要求相符的那一支。据闻法国鸿儒罗兰·巴尔特也极注重作家之“礼仪”:喜爱各种各样的笔,一篇文里可以各式的笔轮换着上,甚而鹅毛笔亦用之,但就是不用圆珠笔,以为此等物什只可记记实用类文字而绝对勾勒不出灵动之文思。可见,不论大家还是草民,某些积习均不可免。而眼下,小环境已妥贴,剩下的,便是脑和心的事了。时尔会遭遇如是情境:一段颇有特色的词语,觉得神似某人文风,那份熟稔之感便在记忆里盘旋,并引出回味,还有品咂、联想。而此刻的纠结在于一时还想不起该是哪一位主,便停顿,便脑子里转。不想就此别过,又顾及眼下时间的流逝。拖沓着,脑子生疼。终于一下出来了:人名、书名、场景。欣然了,落实了,再继续往前读。那次阅读,遭逢一些惊悚字句,竟从脑中奔出早年下乡时一个隆冬寂然的深夜里的一段记忆。山坳中的农居。凛冽的北风,刮得后山林涛起伏声不止,也震动着土墙小窗上的木窗栓,夜来听着格外簌簌有声。我在窗下读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希思克利夫山庄那条鬼神附身似的诡异大狼狗,就在这一段里,正呲着白的让人难以置信的利牙,眼露凶光,穿过荒野,奔驰而来……文字还在渲染,书中那刻的场景,生生衬托着一份森然悚然的氛围。昏暗的灯光下,窗外啸叫惨然又至,我心惊胆战手捧书籍,眼睛却忍不住老去瞟一眼那木窗栓是否在挪动。那个氛围,是心内外联动。那一刻读着写狼狗的眼神,转而又联想到鲁迅先生对祥林嫂眼白的描述,“间忽一轮”,先生不愧是先生,所有的呆滞,尽在其中矣。而当遭遇让心酸软的章节,便不免难抑而动容……泪水盈溢不止,又要顾及书页,边落泪边急找纸巾洇痕。一路忙乎。总容易在细微处品味和停留,总无法大刀阔斧地往前走。已经明白了,此生想成大事,难矣!阅读多了,眼睛也不免“毒”了。与书相晤时,除早已定夺的直接纳入囊中外,其他的如作者、出版社、简介、印数、印次、装帧排版逐一审过,断不肯轻易让其近身。逢恶俗的封面还有不妥装帧的书籍,纵然内容再心仪,终还是松手了——内容可网上先下载,那份形式带回来却会堵了心情,还不若等些时辰,待他家出版社再版。好书终会再版的。阅书一多对阅人也会有教益。都说相貌是爹妈给的,可我却固执坚持有人曾经给出的定义:人过四十,便得替自己的相貌负责了。长得美与丑,或平庸,或习常,全凭各人造化。但猥琐、戾气、鄙俗,却是自己制造的,委实与父母无干。倘能拥有一份个性的气质及厚实的底蕴,则是修为的结果,“自内而外”,貌美貌丑均可为之。故而我不太愿意相信行止卑琐之人能够拥有宽容的度量坦荡的胸襟。行文至止,似更固化了原有的这份认定。阅人是阅其品性、教养和德行,在这上面,钱权也帮不上忙。哦,到底扯远了。还是应了那句老话:下笔千言,离题万里,是该打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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